2006/02/10 | 经过思考后得出的结论:不放鞭炮更容易伤人
类别(记录者) | 评论(1) | 阅读(35) | 发表于 09:34
今年北京在过年时让放烟花爆竹了,据说这是十二年禁令之后的首度解禁,更有不少人在各类媒体上感叹,自己没了感觉,还有为人父母的,叹息下一代看到爆竹,如虎见黔驴。

不过,细心想想,却会发觉,往年在报纸上充斥的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房屋烧毁、眼球迸裂的例行新闻突然之间,都不见了踪影。想来是那些记者今年不再去医院留守的缘故吧?果然是"想什么来什么,不要什么就不来什么",某些人技艺之高,几如巫师。

所以,结论只能是:不放鞭炮更容易伤人,而大鸣大放,是很安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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